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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沉沒之城》開發商將遊戲下架 指責發行商嚴重違約

《沉沒之城》、《福爾摩斯》系列開發商Frogwares今天發表了一份聲明,指控發行商Nacon(前身為Big Ben互娛)嚴重違約。Frogware表示,由於Nacon未能履行其義務,Frogwares被迫終止合同,也將對Nacon採取法律措施。

據外媒Power-up Gaming報道,根據Frogware和Nacon簽署的協議,Nacon於2019年6月在Steam/PS4/Xbox One平台發行了《沉沒之城》,隨後Frogware自行在NS平台上發行了《沉沒之城》。外媒稱,Nacon此前在開發階段給予了Frogware財政捐助,也因此取得了股份和在PS4/Xbox One/Epic/Steam商店發售遊戲的權利。《沉沒之城》的IP仍由Frogwares保留。

《沉沒之城》開發商將遊戲下架 指責發行商嚴重違約

而根據Frogware的說法,此前他們與Nacon簽署的合同約定:每達成一個約定的目標裡程碑,Nacon就要支付一部分版權費用。合同也規定了遊戲的收益要由Nacon和Frogware分成。但是,Frogware表示,在開發過程中Nacon「總共拖欠了上百天付款」。此外Frogwares還指控Nacon每期付款都要延後平均40天左右,而實際上開發商Frogwares是按要求完成了每個約定的裡程碑。

在遊戲發售後,Nacon還回頭取消了兩個此前同意過的目標裡程碑。據Frogwares所言,這意味著「我們不能從遊戲的銷售中取得任何利潤。」

Frogwares於2019年8月提起了訴訟,並於2020年4月20日終止了其和Nacon之間的合同。但是Frogwares聲稱Nacon拒絕中指他們之間的合同,理由是新冠狀病毒疫情期間施行的保護法國企業的緊急法令。

《沉沒之城》開發商將遊戲下架 指責發行商嚴重違約

除此之外,Frogwares還指出,儘管Frogwares擁有《沉沒之城》的版權,但是數位版乃至實體版包裝上印刷的標誌都是錯誤的,這也造成了Frogwares不是IP持有人的錯誤印象。另外,Frogwares表示他們的logo被從PS4/Xbox One版的封面上刪掉,作為遊戲的開發者,他們只被作為「技術合作夥伴」在封面上提與。Nacon還在Frogwares不知情的情況下發表了桌遊版《沉沒之城》,而且也使用了錯誤的版權聲明。另外,Frogwares聲言:Nacon甚至在股票招股說明所使用的材料中都宣稱《沉沒之城》的版權由他們所有。

在聲明中,Frogwares還提到:Nacon拒絕提供準確的銷售預測和收入報告,這使得Frogwares幾乎無法對其應得的款項進行規劃和計算,甚至連賣出了多少份《沉沒之城》都無從得知。

鑒於此次違約行為的嚴重性,Frogwares選擇將《沉沒之城》從所有數字商店中下架,以阻止Nacon從中取得任何其他銷售收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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